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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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对部分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现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二、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由法官独任审理,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四、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并记入笔录。 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可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诉讼文书。 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被告的答辩期间一般为七日,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缩短。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一般为七日,通过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法院进一步指定,举证期限可以缩短。法院告知当事人放弃答辩期间、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后,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可以直接开庭审理。 七、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可以口头裁定;认为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书面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八、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可以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并可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 九、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裁判文书。对于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法官可以当庭作出裁判并说明裁判理由。对于当庭裁判的案件,裁判过程经庭审录音录像或者庭审笔录完整记录的,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不再载明裁判理由。 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十一、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十二、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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