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教育整顿进行时(九十四)|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之三十五 法院引入心理疏导机制 助涉诉儿童走出阴影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06日

   近日,牟平法院大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在调解的同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在心理疏导员的帮助下缓解了孩子因父母离异造成的心理问题、消除不良情绪、减少心理创伤。

   据悉,王女士与李先生因为琐事时常争吵,由此引发矛盾嫌隙决定离婚,但双方二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一直争执不下,王女士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林燕在审理此案时,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要求离婚,在交谈过程中,林燕认为两人孩子尚幼,担心离婚风波对孩子造成影响,便通电双方当事人的父母了解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并决定邀请特聘心理疏导员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

   在大窑法庭心理减压室里,年幼的孩子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挑选心仪的模具,摆放铺满了细沙的沙盘上,心理咨询师以此发现虽然孩子看似不懂,但是父母平时的争吵与离婚时的对峙对其内心还是有较大影响。心理沙盘游戏结束后,心理疏导员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承办法官根据该建议分别约见了双方当事人,并向双方讲解介绍亲子关系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希望双方当事人作为父母,一切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家事纠纷案件中因家庭矛盾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损的案例屡见不鲜,大窑法庭“丹桂女子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引入专业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在化解家事纠纷的同时,发挥家事诉讼治疗功能,借助专业力量,最大程度降低诉讼纠纷对家庭和睦、亲情关系的负面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尽量减少因不能给孩子完整的关爱,而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建立镜像,转载需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13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