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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开展行政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荣获市级“节约型机关”称号,现将我院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汇报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完善制度体系。制定《龙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对全院节能工作全面部署和监督。
(二)开展宣传教育。在显著位置张贴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纸等标识,下发《龙口市人民法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倡议书》,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微信等媒介,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实现转型升级。通过水循环制冷设备达到空调制冷要求,提升中央空调系统能效;加装三相负荷平衡器,提高配电系统三相平衡度;在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安装LED节能灯管,公共区域安装红外感应开关,实现绿色节能照明;启用桌面云服务,统一管理,提升运维效率。
(四)推进绿色行动。1.践行绿色出行,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2.践行绿色办公。按需开灯,人走灯灭;减少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采用双面打印,推进无纸化办公。3.践行绿色消费。不买用难以降解材料包装和过度包装的物品,尽量不使用塑料袋、塑料饭盒等一次性物品。4.践行绿色生活。落实“光盘行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二、取得成果
2020年度我院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0.5%,人均用水量下降0.12%,单位建筑面积用电下降58.76%。
本次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有49个机关单位参与,其中,有3个机关单位荣获省级“节约型机关”称号,有4个机关单位荣获市级“节约型机关”称号。经过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一致努力,我院节约型机关创建成功,综合办公室发表的文章《始终把节能理念贯彻于机关建设运行体系之中》,被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刊发在《烟台市节约型机关优秀案例汇编》中,被烟台市公共机构节能转发推广。
三、存在问题
目前我院新能源设备配备不足,公务用车全部为燃油车,未配备新能源车,未安装充电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综合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管理,切实抓好节电、节水、节约能源工作,引导全院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营造节能降耗良好氛围。
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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