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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应提交的材料

2014年05月08日
作者:龙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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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执行书一份(具体样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2、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原件一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材料。

  4、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执行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6、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7、申请执行人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申请执行书、董事会决议、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材料等);若申请执行书、授权委托书等申请执行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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