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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法院简介

2019年03月30日
作者:龙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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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市地处胶东半岛西北部,渤海湾南岸,全境面积90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68.4公里,全市辖17个镇街区、590个村居,户籍人口63.7万,综合经济竞争力位列全国百强县第10位,山东省首位。龙口法院座落于龙口市东城区,其前身为黄县司法科,1951年10月改称黄县人民法院,1986年12月23日,改名龙口市人民法院。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0个,派出人民法庭6处;中央行政编制138个,在编干警125人,员额法官47人,占33.8%;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16人,占85%。年收案数量13000件左右,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达300余件。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 “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十佳优秀法院”等称号并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9年以来,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科学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龙口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传承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持续向好,积极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丛林司法重整案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探索卓越司法工作模式,构建以“龙法衡”标识的考核体系,获评全省司法改革十大案例;推动执行“8545”机制创新,变办案为办事,刚柔并济攻坚执行难;建成“法润芝阳”诉源治理平台,靠前一步解纷争,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法律管家;建设独具特色的卓越龙法文化,凝练法院愿景、使命、价值观,营造昂扬向上的精神家园,连续两年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位列一等,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两争一超、五城同创”决策部署,助力建成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山东龙头、北方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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