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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青:既当审判员又做“服务员”

2016年09月23日
作者:龙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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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行政庭负责的案件是我们俗称的民告官案,可谓当下最难处理的案件类型之一。张卫青庭长就是在这样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不仅出色地完成了审判职责,还主动当起了服务员,既服务于相关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又服务于百姓普及法律知识,在双方之间架起沟通、了解的桥梁。

100%见到

        自1993年到市人民法院工作,如今已有26年。其间,张卫青庭长一路学习一路成长,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如今的行政庭庭长,让她感触最为深刻的是要想做一名好法官,不仅要在审判水平上下功夫,而且时时刻刻将自己定位为一名法律服务员也同样重要。
  2014年底,张卫青调至行政庭担任庭长,从未有行政审判经验的她,秉持了一贯的韧劲和执着,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吃透了行政法法条,在学习和审判过程中,她敏锐地认识到打开行政审判新局面的关键点,在于民告官能见到
  为此,她一方面与分管院长、院长沟通请示,积极争取市人大的支持,把市人大出台的《龙口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参加庭审的规定》全面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提前介入,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另一方面,她主动走出去,到行政机关、乡镇政府,通过一堂堂生动的普法课、一件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让各部门负责人认识到行政庭首长出庭应诉不仅是一项政策要求,也是促使部门日常工作更为规范的有效方法。
  此外,为了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的重视程度,她尽一切所能在送达传票时与部门负责人当面沟通,消除他们的心理负担,讲解相关法律要求,致力于改变行政机关怕出庭、怕出丑的错误心态,通过开庭审判,宣传法制、弘扬正气。细致入微的张庭长还在每次开庭前1周以及开庭前1天,再次打电话提醒负责人注意开庭时间,以确保出庭应诉率。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自去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至今,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为山东首列。

耐心讲解,引导百姓走出死胡同

  自担任行政庭庭长以来,张卫青庭长发现很多民告官案件的起源在于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和对行政机关存在对立心理。
  基于此,工作中张卫青不断研究行政审判规律,立足修复官民关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当遇到百姓必然败诉的情况时,她会从法律层面为他们耐心讲解,不让百姓无意义地浪费时间和金钱。遇到百姓有可能胜诉,但相关证据不足时,她会主动帮忙,实地勘察、多次审核证人证言。
  此外,案件如何办、赢得什么效果,也是张卫青庭长重点考虑的问题,案件判定的输赢并不是解决一件事的最佳办法,她总是站在当事人角度,处理行政案件背后存在千丝万缕的法律关系,对经常出现连环案、系列案、案中案,她总是以柔克刚,努力追求一个和谐,最大限度取得共赢的效果。
  一次,在审理宋某诉某局行政处罚一案,考虑到行政诉讼案件本身只能解决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问题,并不能解决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村民集体反映的问题,也不能解决由于污染引发的后续处置问题,张庭长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到现场实地勘察,认真核实证人证言,征求当地老百姓意见,与原告方说法释理,进而大胆提出解决方案,由被处罚人出资、行政机关大力配合,聘请有资质的机构来清理污染物,将危害减至最低,还老百姓一个干净的家园。最终被处罚人撤回了行政处罚起诉。此案的处理得到了当事人双方以及当地老百姓的认可,圆满解决了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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