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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近日由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导、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摄制的纪录片《长征》正式放映。
在仔细领略长征精神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共产党人在那段峥嵘岁月中所到之处时刻不忘撒播革命火种,始终坚持将革命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长征的胜利离不开红军的钢铁意志,离不开科学的军事战术,更离不开广大的人民群众。正如毛泽东所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实际上,法治宣传工作从长征经验中也能有所借鉴,那就是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
法治宣传要注重培养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法律必须要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伯尔曼的这句名言可谓一语道破玄机。长征途中,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共产主义观念已经深深植入群众心中,他们发自内心的拥护革命事业。当下,法治宣传工作也有相似之道,它并非是将法制观念生硬地灌输到民众思想之中这么简单,否则这叫“洗脑”并非宣传,最终将适得其反。法治宣传说到底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它不能含有任何形式和程度的强制,必须是受众自主选择的结果,宣传只是连接主体与受众之间的平台而已。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样也是法治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群众真正的信任法官、信服法律、信仰法治,才能够进一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法治宣传要取得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长征途中,共产党人每到一处,都会广泛宣传革命政策与主张,取得群众的响应、支持和参与,这是工农红军得到补养以及力量进一步壮大的关键所在。和中国革命一样,法治宣传离开了群众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只有一方参与的“单机游戏”。事实上,只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才有法治宣传和服务的对象,这不仅是工作出实效的前提,更是保持持续性的关键。
比如当前各地法院开展的巡回审判以及法官进社区服务活动就是一种典型的法治宣传,通过组织群众观摩庭审,回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咨询来充分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在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同时,也达到法治宣传的效果。
法治宣传工作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彝海结盟”作为长征途中的一段佳话,至今让人津津乐道。大小凉山为彝族聚居区,由于历史原因,彝民对汉人非常仇视。但红军到此,不仅尊重彝人风俗,而且不动他们一丝一粟,并用实际行动予以彰明,最终取得了彝民的信任。而法治宣传同样直接面向群众,不仅要通过宣传将法院的工作予以公开,消除司法神秘主义面纱,以进一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法治宣传也绝非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它必须要以群众作为第三方评价主体,所以绝不能将宣传仅停留在口号上,只有将工作做得实,宣传才能有底气,才能受得起群众的监督,经得起群众的评判,才能够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实现预期的效果以及宣传的初衷。
作者单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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