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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观电视剧《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感悟颇多。该剧通过战国时期两位著名的军谋略事家孙膑与庞涓的故事,向世人形象地展示了最为杰出的兵法与计谋,堪称是集智慧之大成的经典之作。它犹如一颗璀璨夺目的智慧明珠,在历史的星空中折射着永恒的熠熠光芒。尽管一段段故事人们早已耳熟能详,但仍然津津乐道、百看不厌。因职业之故,在为这些经典战役击节叫好、赞叹有加时,更是由这些古人用兵之谋略联想到了当今法官司法办案之技能,深感其中所蕴藏的无穷智慧精华、整体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的谋略与技巧,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运筹帷幄,多谋则胜
围魏救赵,是我国战史中一个著名的战例。齐国军师孙膑,运筹帷幄,足智多谋,以“解乱丝结绳,不可以握拳去打,排解争斗,不能参与搏击,平息纠纷要抓住要害,乘虚取势”之智慧,解赵国之围。法庭上的多方交锋可以说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作为这个战场上的主导者,法官不仅要有一个清晰缜密的头脑,更要有高超的法律智慧,讲究办案技巧和艺术。《孙子兵法》中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这里的“庙算”就是谋划。法官对案情的掌握好比战争前的庙算,要能够识破当事人的“避实击虚”、“声东击西”,要能抓住对方要害,“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只有做足功课,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办案思路,做到“知己知彼”,“悬权而动”,“因利而制权”才能“百战不殆”,办出高质量的案件。
攻心为上,不战而屈人之兵
《孙子兵法》中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这是孙子兵法经典的战略表述。意思是说,上等的军事行动是用谋略挫败敌方的战略意图或战争行为,其次就是用外交战胜敌人,再次是用武力击败敌军,最下之策是攻打敌人的城池。攻城,是不得已而为之。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调解结案相对于判决结案正如“伐谋”与“攻城”之分,而解决冲突和纠纷的最好方法便是”伐谋”而不是”攻城”。“攻城”非善战者所喜爱,智者所为。调解不仅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累,而且还可以减少上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兵法所言的“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与我们司法审判中提倡的“案结事了人和”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作为法官办案亦当如此,下了判决并不等于案结事了,特别是一些涉及个人利益的案件,一些容易引发涉诉上访的案件,一些关乎社会稳定的案件,要让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办案法官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更要要通过换位思考,从法、德、理、情各个角度做疏导化解工作,与当事人形成心灵共鸣,促其放下心结,解开疙瘩,真正实现“化干戈为玉帛”的效果。
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兵法中说:“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意思是说,用兵之法则像流水,水流动是避高而向低,用兵的法则是避其实而击其虚。“实”乃事物的长处所在,“虚”是事物的短处所在,任何事物都有“实”与“虚”之两面。“避实而击虚”同样适用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于当事人来说,每方都有自己的“虚”处,只是掩盖、暴露的程度不同而已。若原告方已提供比较充分的证据,而被告方又拒不认可,百般抵赖时,法官可采用避实击虚,后发制人的策略,有意让被告充分辩解,待其露出破绽后,再将其制服。“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兵法此言更值得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借鉴。当事人初到法院,牢骚满腹,积苦、怨气、愤怒需要倾泻,法官要耐心倾听,不急于调解,此时只需了解情况,引导纠纷往解决的方向发展。“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法官平静的心理去观测当事人纷乱的心,在纷乱的心中找出突破口,选择“气惰,气归”的时机下调解,最后是《曹刿论战》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嬴,故克之”。当然要因案而异,不可久调不判。兵法中说“其作战也,贵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很多案件若久调不判很容易越放越凉,甚至有的当事人因案件久拖不决对法官和法院产生怀疑,故应及时下判。
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孙子兵法•始计篇》中说:“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虚实篇》中又说:“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论兵打仗,讲究运用新奇制胜的计谋。当今破解执行难亦可借鉴。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达到赖债的目的,一般都有所防备。因此,执行法官应充分利用其优势,抓住时机,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及时出击,抓住案件的中心环节,确保案件的顺利执结。作为被执行人自认为诡秘的环节往往是其最无备部位,即使是有充足时间,以应付债权人和法院,但这种准备也只能是局部和有限的,往往是这一环节有备,另一环节上无备。只要执行法官能及时抓住其无备环节,出其不意地实施突击,就可以使之措手不及,从而收到良好的预期效果。刚柔相济,同样是执行工作中常用之策。兵法曰:“柔能制刚,弱能制强……能柔能刚,其国弥光”;“信而安之,阴以图之,备而后动,勿使有变;刚中柔外也”。法院执行中要充分运用能柔能刚,特别是可灵活采用“柔”,以启发教育、指明出路等缓和的攻心执行方法。当然要因人而宜,审时度势灵活使用。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刚柔相济,是为上策。对失信的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可采取“欲擒故纵”、“擒贼擒王”、等之策,有的放矢地做好执行工作。
古人用兵计谋给世人留下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的财富。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蕴涵着无穷的智慧,法官作为社会矛盾的终局裁判者,应从中汲取营养,以古鉴今,从而使自己所办案件充满智者的光芒。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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